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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三孩家庭合理住房消费作用,缓解多孩职工家庭租房和购房资金压力,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同意,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印发实施《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不仅加大支持三孩家庭租房提取力度,还加大三孩家庭购房贷款的支持力度。日前,区直中心就缴存职工关心的相关热点政策进行了政策解读。据悉,《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加大支持三孩家庭租房提取力度
夫妻双方可按实际租房支出提取各自公积金
《通知》称,多子女家庭是指按照国家政策,一对夫妻已共同生育三个子女,三个子女均为未婚。子女数按照申请业务时的数量予以核定,以出生证明为准。
对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在南宁市无住房且租赁商品房自住的,如实际租房支出超过租房提取限额标准(即每人每月900元),可按照实际租房支出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所提取金额合计数不得超过实际租房支出,对于明显偏离所租房屋地段租金价格的,将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租房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后再计算可提取额度。
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该如何计算呢?
【举例】小金和妻子在区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他们生育了三个孩子(三个孩子均未结婚),在南宁市某小区租房居住,租金每月为3000元。按照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自2022年12月起,小金和妻子一共可以提取的月最高额度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