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4时,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8号党群服务中心,广西首张生育登记电子回单正式发出。3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8号党群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受理通过广西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办理的生育登记。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工作人员介绍,我区从2022年3月24日起启用《广西生育登记电子回单》。不再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推行电子化生育登记,实现全程网办。全区范围内夫妻生育子女的,均可申请生育登记,夫妻可以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只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办理。
今后群众登录广西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填写婚姻、户籍地、居住地和生育子女信息等,上传有效证件的电子图片,即可办理生育登记。也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机构及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的,可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办理。大力推动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工作人员介绍接受媒体采访。
当天 ,现场工作人员受理了17对夫妇的生育登记,其中一对来现场办理的夫妇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愿望,并收获了我区首张生育登记电子回单。
广西首张生育登记电子回单。
“以往群众弄好一切之后,还得折回来了盖一次章,如今有了电子印章,就省下了这一步。真的是方便了很多!”津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市民可以通过登录广西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手机扫描本页下图二维码、关注广西婴幼儿托育服务微信公众号、关注健康八桂微信公众号等五种网上办理生育登记的方式。
工作人员现场演示网上办理生育登记。
“如果群众家里有打印机,就是真正的一次不用跑了!”津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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