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住不炒”;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租购同权;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正在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广西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聚焦当下城镇住房热点,备受各界关注。
坚持因城施策 合理控制商品房保有量
住房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今后,我区将采取什么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
征求意见稿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区坚持因城施策,合理控制商品房保有量。针对去库存压力较大的城市,我区将进行重点督查,督促相关主体城市把握土地出让时序、节奏及规模;保持商品住宅价格总体平稳,逐步使商品住宅价格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租金涨幅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之内。
同时,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倾斜,在编制年度住宅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提高预售条件 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
征求意见稿透露,近年来,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现象较多,因房屋质量问题、精装房装修不达标等房地产领域纠纷案件逐年增加。
记者采访了解到,预售制度下购房者面临交房时间不确定、房屋质量难保证等风险,与开发商之间纠纷不断,不少人呼吁取消预售制。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未来几年,我区将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同时,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整治行动,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和监督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严查房地产领域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违规销售等行为。此外,还将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完善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并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完善租购并举 推进租户子女入学与购房居民同等待遇
“十四五”期间,我区在发展住房租赁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我区将推进租购同权,保障租户权益。如完善长租房政策,制定租赁市场赋权细则,逐步使租房居民在申领居住证、子女入学、积分落户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解决租房群体的后顾之忧。
“十四五”期间,我区将优化租赁住房供应户型比例,满足不同规模家庭、不同层次人群的居住需求;鼓励居民将富余住房用于出租,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盘活闲置配套用房作为租赁住房,以构建多源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与此同时,在全区开展住房租赁中介乱象专项整治,加大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违规建立资金池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防范租赁市场“暴雷”风险,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加大保障力度 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人口大量涌入城市,面临尴尬住房困境的群体越来越多。该群体超过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却又买不起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成了他们的一剂“解药”。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一个备受关注的内容是,“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我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城市,要研究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供应计划、面积标准、定价机制,明确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府给予适当政策支持,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置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在一定时期内封闭运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头戏。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同时严格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优惠政策或违规经营。
实物配租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鼓励各地发展3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公租房,实现公租房面积小、功能全、配套齐,满足租户基本居住需要,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兜底保障。
【温馨提示】
有意见可这样提
即日起至4月10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邮箱(gxjstf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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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具体目标:
——全区供应住房用地预期约1.4万公顷,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2.3亿平方米;市场化租赁住房供应套数约12.5万套。
——力争完成新增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1.65万户、新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2万套(间)、试点建设共有产权住房0.5万套。
——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以及部分2001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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