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财政收支矛盾,除了做大“蛋糕”,盘活存量资产也至关重要。近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这个部署,直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利用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统计显示,2020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3.5万亿元、负债总额11.2万亿元、净资产32.3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5.3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8.2万亿元。
推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一个直接的背景是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必须开源节流。今年以来,受多重不利因素冲击以及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虽然实现逐步企稳回升,但由于支出的刚性,在较长时间内,财政收支还将处于“紧平衡”状态。应对这个挑战,需强化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一方面通过推动经济恢复发展增加税收收入,另一方面要盘活存量资产,想方设法增加可用财力。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对现有资产充分挖潜,正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
实际上,今年以来,地方非税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的收入增加。同时,盘活、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空间还很大。正如财政部指导意见提出的,要实现“全面覆盖”,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应该看到,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一项难度不小的工作。除了资产规模庞大,还具有资产形式复杂、涉及部门单位众多等特点。这就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区分资产类别,有针对性地确定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不同盘活方式。近年来,一些地方创新方式,比如实施公物仓管理,将闲置、超标、低效运转、可修复使用的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盘活不能随意进行,必须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合法合规。在审批、处置中,要警惕发生“寻租”行为,防范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相关收入要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饱私囊。
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要加强体制机制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是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等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建立资产盘活情况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推动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调剂使用。政府过紧日子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盘活国有资产也要在制度保障下长期、高效进行,杜绝资产沉睡、闲置,最大程度发挥出资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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