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央行网站公告称,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即将正式启动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下称“互换通”)。“互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北向互换通”下的交易将于5月15日启动。
根据安排,初期先行开通“北向互换通”,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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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两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目前先开通‘北向互换通’为境外投资者管理利率风险提供便利,是我国稳步推进金融业制度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又一体现,有助于促进我国利率互换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
周茂华称,同时,利率互联互通机制,有助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交易和风险管理业务发展,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重要地位。
人民银行明确了“北向互换通”的相关交易及结算安排。在交易品种方面,“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品种为利率互换产品,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在投资者方面,参与“北向互换通”的境内投资者(即互换通报价商)需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称“外汇交易中心”)签署报价商协议,并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清算所”)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的清算会员或该类会员的清算客户。
参与“北向互换通”的境外投资者为符合人民银行要求并完成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并经外汇交易中心开通“北向互换通”交易权限。拟申请开通“北向互换通”交易权限的境外投资者需同时申请成为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下称“场外结算公司”)的清算会员或该类会员的清算客户。
“互换通”目前有额度管理要求。交易额度方面,初期,全部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在轧差后的名义本金净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后续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额度。
清算额度方面,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针对双方清算所之间的风险敞口建立“互换通”资源池。初期,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之间净头寸对应的“互换通”资源池风险敞口设定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后续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额度。
周茂华对记者表示,回顾2014年以来,两地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扩容,金融产品涵盖范围股票、基金、债券、理财和利率衍生品等,两地市场融合不断加深,投资者参与两地市场的深广度不断提升。
公告称,央行、香港证监会和香港金管局已就“互换通”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原则和具体安排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关于内地-香港债券及衍生品市场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健全了两地监管机构在债券及衍生品市场方面的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共同维护“互换通”的正常运行、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和场外结算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互换通”下的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北向互换通”业务。清算会员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两地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实践操作的差异,评估和控制风险,理性开展相关投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7月4日,央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就发布联合公告,开展互换通。
彼时,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境外投资者对人民币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持续增加。“互换通”业务通过两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连接,使境内外投资者能够在不改变交易习惯、有效遵从两地相关市场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便捷地完成人民币利率互换的交易和集中清算,不仅有利于投资者管理利率风险,也有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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