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押汇是什么意思?
票据议付,又称票据结算,是指议付行根据信用证条款购买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议付日到预计收票日扣除利息,并根据议付日的外汇牌价将余额折算成人民币,分配给外贸公司。
进出口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后,进口商要求进口地的某个银行(一般是自己往返银行的行程)向出口商开具支付担保文件,其中大部分是信用证。然后,出口商见证开证行将此单据寄给出口商后,将货物寄给进口商,商业银行为进口商出具信用担保文件的过程称为进口押汇。
信用证押汇又分为出口押汇、收妥结汇和定期结汇3种外汇结汇方式。出口押汇是把收出口单据作为质押,根据汇票或发票面值扣去从议付当天起到预估收取开证行或偿付行票款当天利息,然后提前把货款垫给出口单位(即信用证受益者)。
信用证押汇是有追索权利的,假设开证行拒付,议付行可以追回已垫出去的货款。在信用证押汇中有规定,开证行对议付行的责任是到期承兑和付款,并且《UCP 600》中规定,银行倘若只是审核出口单证但不付款,则不构成议付。
收妥结汇是指外商拿到出口单据后不用做押汇,把单据提交给开证行,等到开证行把外汇货款转给议付行后再与出口单位进行结汇的行为。定期结汇是指外商拿到单据后在某个期限内向出口企业进行外汇结汇的行为,这个期限称为能做索汇期限。
收妥结汇和定期结汇2个方式对议付银行面议,全是先收后付,不过根据《UCP 600》所规定,银行没有获取议付行的资格,只能算是代收行。
进口信用证押汇是表内业务吗?
进口押汇为表内业务。进口押汇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数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
商业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因为进口商通过信用保证文件的开立,可以延长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发货之前支付货款,即使在出口商发货后,也要等到单据到达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义务。这样,进口商减少了资金占用的时间。同时,出口商愿意接受这种延长付款期限,是以开证行保证到期付款为条件的。因此,进口押汇是开证行为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
进口押汇是开证行给予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一项短期融资便利,即企业(开证申请人)在银行给予减免保证金的情况下,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在单证相符须对外承担付款责任时,由于企业临时资金短缺,无法向银行缴足全额付款资金,经向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后,由银行在对您的企业保留追索权和货权质押的前提下代为垫付款项给国外银行或出口商,并在规定期限内由企业偿还银行押及利息的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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