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是一家企业购买了另外一家企业具有能够表决的股份后,达到了控制这一家企业的财务以及经营管理权利的持股比例。通过合并原公司仍保留其法人资格。也就是常见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形成,两家公司合并进行财务报表。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有什么不同
吸收合并: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区别:吸收合并被合并方会注销,而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依然存续。
企业控股合并的主要方式有:
1.购买式合并
合并方以现金或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取得资产的全部经营权和所有权,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自行消失。由于企业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转移,资产评估严格,市场化强。
2.承担负债式合并
根据负债的程度,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资产和债务相当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全部债务为条件,获得其全部资产和经营权,被合并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是一次完全有偿的合并。另一种情况是,合并方在承担被合并方部分债务、提供技术和管理的条件下,取得被合并方的部分资产所有权和全部经营权。
3.抵押式合并
通过抵押转让产权,再通过赎回进行产权再转让,主要是在资不抵债的集体企业与其最大债权人之间进行。
4.举债式合并
在并购实践中,有一种“小鱼吃大鱼”的债务型并购。一些小企业,主要是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利用其管理和经营优势,大量举债发展规模经济,获得规模经济,筹集资金与大企业合并。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股东持有的内部股权股份越多,就相当于拥有了企业的整个决策权,如果另一家企业作为主体想要收购其股份,也可以做出要求其合并的决定,这会让规模变大,给资金带来很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