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大股东的减持行为?
全流通后,大股东主要分为产业类大股东和财务类大股东。对于产业类的大股东减持的概率是非常低的。财务类的大股东通常不经营产业,他们主要是从股票分红或投资套利中取得利益,所以财务类的大股东反倒是今后全流通市场上减持股票的大户。当然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内一些法人股投资者,在外海则主要是一些大型投行,海外大投行减持原因和手段也是各有差异的。详细介绍如下。
第一、借利好减持套现。在历年的基本数据中有关于摩根士丹利持股永乐的“禁售期”自动终止。待永乐与大中合并的购并利好宣布后,大摩却开始一连串的减持行动,在两个月内分六次减持约3563万股永乐股份,令其持股量降至约15.3%,股价也随之狂泻。借利好减持套现,投资者比较容易被迷惑。因此投资者对一些禁售期将至而又频出利好的个股,其中暗藏的风险反而需要警惕。
第二、值发生变化,不得已而减持。在过去的几年中,有这样的一段日子:H股彩虹电子挂牌之后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就重仓持有该股,摩根士丹利和摩根大通最高持股比例分别达到彩虹电子H股股本的32.3%和8.33%。平均持股成本都在1.40港元之上。由于彩管行业盈利下降导致股价持续暴跌,彩虹电子的股价已跌至0.3港元左右。彩虹电子目前的股价较其招股价下跌了逾75%之多。彩虹电子挂牌后的不佳表现令这两家外资基金不得不迅速割肉斩仓。类似股票估值发生变化后的大股东减持行为,投资者比较容易判断。
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3、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予公告。
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 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 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吗?
流通股东减持需要公告。
根据《证券法》规定,当投资者股东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