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如何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办理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股权质押手续办理的条件和流程: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和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该部门通过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该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的第三条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私自征收质押物有什么后果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质押物,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让法院拍卖质押物,实现质押权。
二、民法典承认按揭贷款的房产怎样抵押?
按揭贷款的房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留置权、质押权哪个优先呢
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