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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上海12月5日电据“浦东发布”12月2日消息,上海累计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达877家,外资研发中心累计523家,上海已成为中国内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最为集聚的地区。其中,上海浦东新区累计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13家,占上海市近一半。
上海市政府近日修订并发布了《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和发展总部企业注入强大动力。《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一是新增“事业部总部”类型。首次定义“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与跨国公司最新发展趋势相契合,将营业收入规模和占比纳入认定标准,为跨国公司进一步提质发展提供赋能支持。
二是优化总部企业支持举措。聚焦总部企业在沪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改革举措。
资金运作与管理方面,在跨境资金池、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贸易便利化方面,支持企业开展离岸贸易、分拨中心、保税维修等新型国际贸易,优先培育重点总部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支持企业申请政府科研项目,列入生物医药试点企业和物品“白名单”享受通关便利;商事登记方面,便利企业开展市场登记“全程网办”,申领、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人才引进方面,为企业人才落户、参与职称评审、参评白玉兰友谊奖等方面提供便利;出入境方面,为企业相关人员办理出入境、申办在华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推荐企业涉外商标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提供异地维权保护协作等。
三是强化总部企业服务机制。上海市将设立市区两级总部企业服务专员机制,依托市区外商投资协会、驻沪商协会等行业组织搭建政企服务沟通平台,形成合力服务好总部企业的发展。
编辑:刘明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