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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香港证监会对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350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在监察可疑交易活动及记录客户的买卖盘指示方面犯有内部监控缺失。
香港证监会经调查发现,于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及2020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兴证国际证券未能有效地执行有关交易后监察的内部政策,以及确保其交易后监察系统所识别出的所有异常交易(系统警示)均已妥为经过检视。
于2016年3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兴证国际证券亦未有确保其适当地将在检视系统警示方面的发现及结果记录在案,且于相关期间并无设立有效的合规程序以确保其妥为执行有关交易后监察的内部政策及将系统警示的检视记录在案。
另外,香港证监会发现,兴证国际证券于相关期间内未能有效地执行有关记录电话买卖盘的内部政策,没有就至少1034项买卖盘妥善地记录和备存客户的电话买卖盘指示,反映该公司并无遵守有关记录电话买卖盘指示的监管规定。
除此之外,兴证国际证券未能勤勉尽责地监督其客户主任,没有在客户主任违反有关记录电话买卖盘的内部政策后及时对他们采取充足的跟进行动,也没有在察觉其客户主任违反有关记录电话买卖盘指示的监管规定后,立即向证监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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