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29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期暂定1年。此次印发的《措施》共计19条,内容包括契税补贴、人才补贴、购房补贴;二套房减负、公积金提额;企业减负等。实行购房补贴方面,《措施》提到,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对在市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并落户株洲的,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具体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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