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工信部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宣贯会。会议指出,安全是事关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第一要务。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部分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事故频发多发、企业监测平台形同虚设等问题依然存在;同时,智能化和网联化的融合发展使新能源汽车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发生变化,带来新的安全问题,全行业必须高度重视,共同研究解决。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下发风险提示函,并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切实提升产品安全水平,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宣贯会
4月21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以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贯会。会上,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同志通报了新能源汽车安全形势及主要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对《意见》有关内容要求进行了解读。行业协会、检测机构、新能源汽车企业及动力电池企业代表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安全是事关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第一要务。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部分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事故频发多发、企业监测平台形同虚设等问题依然存在;同时,智能化和网联化的融合发展使新能源汽车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发生变化,带来新的安全问题,全行业必须高度重视,共同研究解决。
会议强调,新能源汽车企业要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坚守安全红线,坚决管好“增量”,努力解决“存量”,不折不扣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从安全管理机制、产品质量、运行监测、售后服务、事故响应处置、网络安全等方面全面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安全体系。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技术支撑作用,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检测机构要严格做好产品的检测检验工作。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下发风险提示函,并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切实提升产品安全水平,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行业组织、检测机构、新能源汽车企业、动力电池企业等约220家单位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会议。
本文编选自“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智通财经编辑:黄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