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南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南宁市累计有35.67万名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低收入职工群体的提取占比高达97.15%,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扶持中、低收入职工群体进行住房消费的特性。
中、低收入职工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
2021年,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个人自愿缴存业务,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实现新开户单位数、新增开户职工数、实缴单位数、全年归集额等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从缴存职工结构上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虽然仍占据主导地位,占所有缴存职工的57.19%,但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建缴数量逐步增加,非公企业职工占比达40.08%。中、低收入职工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此类型职工的实缴人数占到了全年实缴人数的99.14%,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特性。
住房公积金提取保障住房消费
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累计有35.67万名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额841315.38万元,同比增长0.79%,完成年度计划的107.8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31%,比上年降低9.52个百分点。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仍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为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这三项住房消费的提取额占当年提取总额的80.54%,凸显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另外,中、低收入职工群体的提取占比高达97.15%,提取政策更多普惠中、低收入缴存职工,为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和服务住有所居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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