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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讯(记者余小艳 通讯员林巍)日前,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海口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从5月中旬到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在专项行动整治方面,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火灾、琼州海峡、旅游(含游乐设施)、城镇燃气、仓储物流、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等13项重点行业领域和7项新业态的风险,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企业底数,完成重大事故隐患管控和整改工作。
在推进责任落实方面,明确企业、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3个层面责任,突出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在强化执法检查成效方面,海口市全面推行“干部+专家+执法+清单”检查方式,采取“专家查隐患、部门严执法、政府履责任”监管模式,提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确保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专门增设精准执法专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排查整治做到“严、硬、实”。
下一步,海口将持续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查问题、找不足,针对排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督查整改,实施“清单化”“销号制”管理,狠抓问题整改成效,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设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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