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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3日,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对于月缴存基数上限,通知明确,2023年7月1日起,信阳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494元(即2022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1979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含浉河、平桥及各管理区)为1800元,各县(含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为160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市区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90元,各县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80元。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的单位,各管理部将不予受理。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知明确,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低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超过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低于全市平均工资,不高于全市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低于20%,不超过24%。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其缴存比例、缴存额原则上不得下调。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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