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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宁夏海原忆家工贸有限公司通过质押排污权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原县支行贷款150万元,标志着海原县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成功落地。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的完成,是该县尝试以初始排污权通过按基准价缴纳排污权使用费的方式转为有偿获得排污权,进而进行排污权抵押贷款的一笔贷款业务。 自排污权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海原县以“1+6+N”重点政策制度体系为指导,发放排污许可证48张,完成登记备案403家,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和抵押贷款。 据介绍,此次排污权抵押贷款的顺利发放,是政、银、企三方联动通力合作的成果,实现将排污许可证上的数字变成珍贵的隐形资产,对创新担保方式、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王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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