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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美国大打“规则牌”,突破国际法限制,挖空心思炮制种种法案和判例,不断扩张其域外管辖权,将自身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美方此举不仅损害外国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侵犯他国主权,扰乱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暴露出美国以“世界警察”“国际判官”自居,借法律之名行霸权之实的真实面目。
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所谓域外管辖权是指国家通过本国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对领土外的人、财产、行为或事项行使管辖权,包括域外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辖权。国家行使域外管辖权受国际法限制。国家要确立域外立法管辖权,管辖国家应与管辖对象之间存在“合理的主权利益”或“实质联系”。国家的域外司法和行政管辖权以域外立法管辖权为前提,除非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国家一般只能在自己的领土内对域外的人、财产、行为或事项行使司法和行政管辖权。实践中,国家在本国领土内行使域外司法或行政管辖权时,通常要通过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包括引渡、司法协助等。未经他国同意,一国不得在外国领土上采取诸如调查取证、逮捕和处罚等司法或行政措施。
美国凭借其经济、金融霸权地位,突破“合理的主权利益”限制,以反恐、反垄断、反腐败、反洗钱等为借口,以牺牲他国主权为代价,肆意扩张域外管辖权。美方做法完全违背国际法原则,其惯用行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沾边就管”,用极其微弱的“联系”去实施所谓“管辖权”。美国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常以与管辖对象之间牵强附会的联系,如根据他国个人或实体使用美元结算、使用美邮件系统或有关行为在美国境内造成一定影响等,作为对外国主体确立管辖权的“依据”。这导致一些外国企业和个人在美国动辄被诉,个人失去人身自由、企业被美方胁迫收购。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巴黎银行等企业都曾是受害者。
二是“跨境执法”,在外国领土上采取强制措施。美国执法机关利用反洗钱信息交换、证券审计监管、征税信息互助等平台,甚至动用国家情报系统广泛搜集外国实体或个人的信息,肆无忌惮地用于后续针对外国主体的司法程序。美国还常绕过国家间执法司法合作渠道,越境在他国境内开展送达、取证等执法活动,或强迫外国实体或个人提供在美境外的证据,严重违背其在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条约下的义务。
美国非法扩张域外管辖权给国际秩序带来巨大负面冲击。一是阻碍国际关系法治化。美国不顾他国反对动辄扩张域外管辖权,在美国内频频起诉外国政府,制造国家间法律冲突,其真实目的是企图用自己制定的规则取代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法,服务自身霸权和私利。二是破坏国际关系民主化。美国滥施域外管辖权,任意打压外国主体并要求盟友予以配合,利用制裁手段对他国进行经济胁迫,严重侵犯他国司法主权和经济主权,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三是侵蚀国际治理机制效能。美国借助所谓“法律手段”,大搞技术封锁,滥施经济制裁,以单边行动取代多边措施,违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践踏多边贸易体制宗旨和精神。
美国非法扩张域外管辖权,本质上是美国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思维在法律领域的映射。国际社会公认,世界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美国妄想以国内法作为掩盖“美国优先”的遮羞布,充当打压竞争对手的武器,必将遭到世界各国的坚决反对,其阴谋绝不会得逞。
(作者为国际问题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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