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7月11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副主任梁志军(副厅级)受贿一案。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梁志军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梁志军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王某、梁某某等21个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抵押物评估、不良资产处置、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40万余元,其中未遂220万元。梁志军分得160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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