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近日发布的新闻通稿,该会下设的纪律委员会于2022年3月25日对三名执业会计师以及一家执业法团没有或忽略遵守专业准则而作出谴责。谴责对象分别为:执业会计师陈维端先生、郑莺华小姐、邱学雄先生及陈叶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会命令他们分别缴付罚款 20万港元、15万港元、 15万港元及30万港元,并须共同缴付公会及财务汇报局(以下简称“财汇局”)的部分费用合计 49.3881 万港元。
据披露,陈叶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曾就香港上市公司第一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现称博华太平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的核数师意见。陈先生、 郑小姐及邱先生分别是2005年、2006年及2007年审计的项目执业董事。
香港会计师公会表示,收到财汇局的转介,指上述其中一个或多个审计项目有违规情况。有关的违规包括审计团队没有就收入方面厘定审计计划及进行风险评估、没有就个别机构提供有关收入的审计凭证作出正确评估,而该等机构显然只是最终客户的代理人、以及没有就一位主要客户屡次忽略回复审计询证要求而所引致的影响作出评估。此外,审计团队抽样测试收入的过程中,没有进行充分程序以确保被抽查收入总数的完整性,及没有就个别执行的审计程序 编备充份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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