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6小时长时间的马拉松式谈判,欧盟上周六最终通过了《数字服务法》,该法案旨在确保对谷歌(GOOG.US)、Meta(FB.US)、亚马逊(AMZN.US)和推特(TWTR.US)等大型科技公司的在线平台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和更多的消费者保护。该法案最早将于2024年生效。
据了解,《数字服务法》将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向监管机构报告其在打击网络虚假信息方面的具体措施,并迅速清除平台上的非法内容(如煽动恐怖主义和儿童性虐待等)。科技公司还将有义务提供其用于推荐内容的算法的透明度,并可能被要求在发生危机(如俄乌冲突事件)时采取某些措施。
虽然在讨论《数字服务法》时,甚至有人强烈要求彻底禁止“定向广告”,不过,谷歌和Meta都予以了回击,认为此举最终会损害当地企业的利益,并最终达成了一项折衷方案,禁止以未成年人为目标,或以个人的宗教、性取向、种族或政治派别为基础投放广告。而所谓的黑暗模式——试图将人们推向某些产品和服务的欺骗性策略——也将被禁止。
另外,根据《数字服务法》的规定,违反规定的公司将面临高达其全球年营收6%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可能会导致他们被禁止在欧盟开展业务。而且,科技公司每年还需要缴纳高达全球年净利润0.1%的费用,以支付监督他们合规性的成本。欧盟每年可能因此获得2000万至3000万欧元的收入。
《数字服务法》是欧盟为保护互联网用户采取双重措施的第二部分,第一项措施被称为《数字市场法》,虽然该项法案尚未获得完全批准,但将针对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大型科技公司网络平台上的“不公平行为”。
从2018年的《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隐私规则开始,欧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就科技巨头应该如何运营全面制定数字议程的国家集团。事实上,欧盟已经对谷歌因违反反垄断法而处以总计82亿欧元的罚款,并对亚马逊、苹果(AAPL.US)和Meta展开了多次积极调查。美国、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的立法者也在寻求复制欧盟科技法规的部分关键措施,以保护用户权利,防止互联网碎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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