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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国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2023年8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对新能源车型的积分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的分值平均下调了约40%,并相应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同时,新增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一章,建立了积分池管理制度。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解读了这一《决定》。他表示,主要修改了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考虑到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积分合规成本变化情况,按照积分供需平衡原则,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平均下调40%左右,并相应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 此外,为应对积分供需失衡问题,稳定积分价格,新增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一章,建立了积分池管理制度。
当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负积分供需比超过2倍时启动积分池存储,允许企业按自愿原则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存储至积分池,该部分积分存储有效期5年。当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负积分供需比未达到1.5倍时释放积分池中的积分,允许企业提取储存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当年度未使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将返还积分池。 “双积分”政策要求车企降低油耗获取油耗正积分,同时出售足够数量的新能源汽车获得相应的新能源积分。如果新能源积分没有达标,需要向其他车企购买积分,否则就须缴纳罚款或者减少传统燃油车的产量。然而,近两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爆发,“双积分”供需关系发生转变,积分交易价格跳水。因此,行业提出了“积分池”制度,由第三方在保证公平公正和相对市场化的前提下,结合行业积分供需情况对积分进行收储,同时允许企业从“积分池”借贷积分并按一定利率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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