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平仓指的是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而且没能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或者是会员/客户的持仓量过多,超过规了定限额,再者就是是会员/客户违反规定的情形。当以上情况发生时, 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交易所实施强制清算,也就是强制平仓。 强制平仓制度是一种风险管理制度,它需要与持仓限制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等相互配合发挥作用。
期货交易时如果发生了强制平仓,相关的原因会有很多。比如说客户没能按时增加保证金、发生了违反交易头寸限制等违规行为、与交易相关的规则和政府进行了临时变动等。在标准期货市场上,强制平仓发生的最常见原因就是客户交易保证金不足。特别是指当客户持有合约时所要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又没有跟据通知来主动增加保证金或者是减仓,同时市场状况仍在发展,情形却并不利于持仓者。于是期货公司会选择强行清算掉客户的部分仓位或者是全部仓位,公司以此来避免自己受到的损失扩大,并且将清算所得部分来填补自己的资金缺口。
发生强制平仓时的处理方法:
当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不足,并且没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时,强制平仓情况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① :当只有通过自营企业账户违约时,就要先对自营账户里的持仓量大小进行评估,按之后按照量的大小进行强制平仓。在这之后如果金额仍旧不足,就需要对代理账户中的投资者也进行移仓。
② :当只有经纪账户违约时,会先利用自营账户的结算储备余额和平仓金额进行弥补,之后再依照相关的对顶对经纪账户中的持仓也进行强制平仓。
③ :如果自营账户和经纪账户同时违约,那么此时的强制平仓顺序就会变为由自营账户再到经纪账户。要是经纪账户头寸强行平仓结束后,结算准备金大于零,就会对投资者进行移仓。
如果对强制平仓进行剖析,会发现它的背后是金融的杠杆原理,这也可以说是一大主线,贯连了整个金融体系。类似于用钱生钱,一笔资金就能撬动更多的资金。并且通过权力的划分,可以有效保证债主的资金安全,促进资金流通。这个逻辑体现在很多制度上,就比如常见的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制度、信托产品的优先劣后级、财政的ppp模式等等。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信息、资质、利益诉求、风险特质等往往在不同的情形下有各自特点,具体的权利划分也会出现很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