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计算规则
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2、产假天数
【温馨提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参保人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申领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纸质,1份;
2.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复印件,纸质,1份;
3.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纸质,1份;
4.单位说明原件(单位账户名称与单位参保组织名称不一致时提供),纸质,1份。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