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港交所为了避免香港成为大鳄提款机,已经初步向业界咨询有关“熔断机制”的意见,也就是说在香港出现重大市场危机,恒指下跌至低于某个水平时,是否有需要采用相关机制,暂停市场交易,包括现货及期货交易。对此,港交所回应称,正与业界探讨各项完善市场微结构的措施,不过目前都处于非常初步的阶段。
一、港交所回应港版“熔断机制”
据了解,港交所这次向业界“摸底”并不是预期香港会出现市场危机,最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探讨香港是否有需要设立有关机制,并不一定会推行。对此,向港交所求证。港交所官方回应称,港交所一直与业界紧密沟通,探讨各项完善市场微结构的措施,不过这些探讨目前都处于非常初步的阶段,港交所亦将与业界紧密合作,致力于保障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从港交所回应来看,态度暧昧,既未否认也未承认。
早在2016年,港交所就引入了两项市场结构改革措施:一个是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简称“市调机制”),一个是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市调机制旨在缓和自动化交易引致的极端价格波动,比如“闪崩”“程序错误”等可能对市场操作带来威胁,以及控制香港证券及衍生品市场之间相互关联所产生的的系统风险,尤其有关基准指数产品的风险,并提供短暂的冷静期,容许交易于冷静期内在指定价格限制范围中进行。
而上述市调机制只适用于个别股票,即恒指及国指成份股(现有81只)及相关指数期货合约(现有8只)于5分钟之内价格上涨或下跌10%,便要进入5分钟的“冷静期”,令交易限于指定价格范围内进行,正常交易将于其后重启。那么,市调机制适用于哪些时段?根据港交所网站显示,市调机制监测适用于持续交易时段,但以下时间除外:
1、 早市与午市的首15分钟;
2、 午市的最后20分钟;
3、 衍生品市场的收市后期货交易时段。
不过,自港交所2016年7月份推出市调机制以来,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至今还没有触发“冷静期”记录。
二、熔断机制谁提出来的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市场,1987年10月份,美国股灾出现之后,布拉迪提出来的。在1988年10月,美国股灾一周年,美证监会正式批准。
曾经在1982年时,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已经实行过3%,对于标普500 的价格限制,但是在1983年禁止使用这一规则,一直到1987年股灾的出现,才又重新考虑价格限制。
1987年10月19日,纽约股市大崩盘,道琼斯指数跌幅达到22.6%,重挫508.32,因为当时股市并没有涨跌幅限制以及熔断机制,所以很多百万富翁一夜之间资产全空,成为贫民,这一天,也是赫赫有名的黑色星期一。
在A股市场上,2015年9月7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深交所以及上交所,征求意见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在个股涨跌幅限制的基础上。在2015年12月4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熔断机制的规定,与2016年1月,正式开始使用熔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