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结算方式有以下四种:
1、普通交易
普通交易是最为常见的,这种交易要在包括买卖成交日在内的4天(不包括节假日)内完成股票和资金的交接。普通交易还被分为现货交易和融资交易,但这两种交易同样具有第四天结算日特点。
2、当日结算交易
当日结算交易是交易所交易的结算方法之一。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通过交易所清算部进行结算的交易方法。一般在卖方急需现金时才采用这种方法,因此这时的股票价格往往比普通交易时低。
如果当事双方同意,也可顺延到第二天结算。多数情况下早市合同在当天下午结算,晚市合同在第二天上午结算。
3、特约日结算交易
证券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后,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在从成交日算起15天以内的某一特定契约日进行结算。这种方式是为了方便那些无法进行例行结算的客户(如异地客户)而设立的。
4、发行日结算交易
发行日结算交易是证券交易所场内买卖交易方式之一。这种买卖的交易对象是未发行的股票或新股领受权证书。有偿增资时,一般在有价证券申报书生效后的第二天起;无偿交付时,于董事会发表决议后的第二天起在交易所规定的日期内进行买卖,从第二日起算的15日以内的结算日进行结算交割。采取这种措施的原因,是为了使接受新股分配的人能应付在股票还没到手之前而产生的股价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