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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廖艳明 通讯员 易翰园)如今,有不少人购买保健品养生。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渴望健康等特点,使用非法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发生纠纷时,往往因为各种原因维权困难。近日,柳州市民吴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
吴女士介绍,去年3月,她开始参加会议销售,推销人员向她介绍了一款胎盘素活性干细胞,号称可以抗衰老、让器官再生。她对该产品十分满意,陆续购买了该产品。最近,家人发现该产品包装中无任何中文标签,认为该产品是“三无”产品,提醒她不要再继续购买食用。由于所有的消费均为线上转账付款,无收据发票,吴女士问,她该如何维权?
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邀请了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龙泽嶺对此进行解答。龙泽嶺律师介绍,若消费者购买到“三无”产品,可以先找商家协商解决,要求赔偿或者退货。若协商不成,可以打电话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此外,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商家进行3倍赔偿。
柳州消委会就此提醒大家,选购保健品一定要科学理性,千万不要被商家的花言巧语和虚假宣传欺骗。购买前,要查看商家的资质,特别要注意查看有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或电话等方式购买的产品,也应先行确认商家的资质。同时,还要注意查看产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若是进口的商品,应该有中文标签,并具备“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等。
另外,保健食品不是药,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一些会议销售上,商家经常利用讲座、专家报告等忽悠消费者,大家一定要注意。购买商品,一定要记得索要凭证,如购物小票或发票等,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敢于对违法行为说“不”,并用正确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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