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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西水土保持制度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区水土保持率达到84.71%。
《实施方案》强调,突出重点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从源头强化水土流失防控;要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预防保护,推进国家及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要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广西水土保持规划,以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等区域为重点,加大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力度;要定期对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评估,保护农田生态系统,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
《实施方案》还提出,因地制宜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其中,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步伐。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石漠化片区、左右江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等区域和湘江流域(广西段)、西江流域特别是漓江、九洲江等流域为重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
同时,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统筹水土保持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美乡村建设、文旅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小微湿地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合力建设生态旅游型、绿色产业型、和谐宜居型、休闲康养型等各具特色的水土保持产业综合体,将改善水环境、治理水生态和发展乡村优势产业有机结合,打造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美丽乡村。
此外,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试点。选取条件较成熟的县(市、区)作为试点,以流域水系为单元,以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整县一体化建设规划,打造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治理样板并总结推广,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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