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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闽侯法院在闽侯县白沙镇大目埕村河沃自然村法官林基地设立“闽侯县生态司法保护宣教基地”,福建高院、闽侯法院、闽侯县林业局、福州大学法学院有关负责同志为基地揭牌。
▲(闽侯县法官林基地)
▲(“闽侯县生态司法保护宣教基地”揭牌)
近年来,闽侯法院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防治和修复并举,不断推进生态修复的多样化、系统化和专业化。在全国首推生态司法“5+”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修复、异地修复、公益修复”五个修复模式,促进修复性司法理念在碳排放领域的深入实践。在全市率先建立“绿色林长 司法护航”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闽侯县生态司法保护宣教基地的设立将成为闽侯县培育弘扬生态司法文化的主要阵地之一。
▲(参加活动人员植树)
闽侯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林孔亮:“依托这个基地我们不但可以宣传我们在生态司法实践上的一些创新成效。还能够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比如生态修复、义务植树、生态研学活动等教育活动,让更多人参与到我们生态保护工作中来。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大力构筑政府主导、司法保护、多方联动、公众参与、人人有责的生态保护体系。”
▲(福州大学法学院的学子们在签名板上写下“绿色”心愿)
▲(师生和村民代表参观宣教基地)
当天参加活动的法院干警、高校师生等还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共筑青山绿水,助力绿色生态发展。活动现场热火朝天,大家分工协作,栽植、覆土、浇水,干劲十足。经过一上午的辛勤劳作,共栽种各类树苗500余棵。
▲(志愿者们种下绿色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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