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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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根据“新十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全市养老机构收住的老年人多数年事已高,有的患有基础疾病,甚至是失能半失能者,极其脆弱。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闭环作业、物资“无接触配送”等要求,切实保障在院老人安康。
二、实行“两个不查验”。一是为了方便市民办事,除重要机关外,全市[含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二是为方便市民看病就医,减少发热门诊人员聚集,即日起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对门急诊病人不再检查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口腔、耳鼻喉、血透、产科等高风险科室防控政策由各医疗机构另行制定);急诊要建立急危重症病人绿色通道,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误救治;发热门诊要对65岁以上老年人群就医提供便利,优先就诊。
三、倡导广大市民做到“两无两避免”:即无症状不做核酸检测、无症状不用药,避免采样时被感染,避免乱吃药伤害身体。
四、各单位不得擅自加码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擅自扩大范围要求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的同居住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五、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建议不进行核酸检测,减少核酸采样时的暴露风险。
六、因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居家隔离治疗人员,居家满7天,抗原阴性,无不适症状,可返校或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