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第五批共43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包括28家企业股东和15位自然人股东)。梳理此次曝光的股东名单发现,其入股的金融机构多数涉及农村金融机构,再与前四批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对照,入股村镇银行的股东违规乱象呈高发态势,这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
理顺农村金融机构的股权结构,要抓住股东治理这个“牛鼻子”,以加快弥补短板、化解存量风险。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整治股东违规乱象的曝光行动,一方面释放出严监管导向,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建立更加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把重大违规股东失信行为放在阳光下,让其无处遁形,督促更多中小银行股东引以为戒、自觉行事,无形中也起到净化市场之效。
监管部门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我国村镇银行已有1651家,遍布广、覆盖率高。作为打通金融服务乡村“最后一公里”的有生金融力量,从试点之初到如今,村镇银行已走过10多个年头,有效发挥了支农支小的作用,也填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空白。近年来在股东治理上,部分村镇银行却漏洞百出。就拿这5批公开的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而言,其违规案由重叠且集中。比如,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存在严重逃废债行为等,问题数次交织且重复出现、难以杜绝。与此同时,在外部金融生态上,国有大行、新兴互联网金融纷纷入局乡村金融市场,挤压其生存空间。在内外双重压力之下,假如村镇银行对频发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长期来看,不利于村镇银行扎根农村、稳健经营。
近年来,村镇银行的股东违法违规问题被曝光却屡禁不止的背后,或许是因为鞭子没有真正抽到其筋骨。其实,在股东入股村镇银行之初就要完善约束激励机制,让其明确入股是为盘活村镇银行、服务“三农”金融而不是投机取巧谋取不当利益。监管部门还需尽职审核、把关股东身份信息,严格准入资格,加强风险教育。根据近年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章制度,属地监管部门要不断压实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风险处置牵头责任,采取多种手段规范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运作,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整体资本充足率可观,农商行、村镇银行具备较强的风险抵补能力。实践中,尽管少数村镇银行内部治理暴露问题,但其服务乡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势头不会改变。监管部门应继续强化股东股权穿透式、针对性监管,一定程度上能够收敛、约束股东乱作为,进而防范风险传递。在制度上及时查漏补缺、不止于曝光,提高股东违法问责成本;在行动上打击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乱象不手软,夯实农村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根基。
整治股东违法违规乱象是一项长期工程,这既是服务好金融行业的底线要求,也是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外在的监管只是引导、保障其规范发展,归根结底,农村中小银行需要主动排查风险隐患,依法清理股东股权关系,扣好“洁净起步”的首个扣子。下一步,对于村镇银行而言,需要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立足乡村大地,构筑服务“三农”金融的护城河,继续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