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业增产的首要因素。”桂平市植保植检站站长陈仲南代表表示。
随着我国种业高速发展,需要审定的品种,特别是水稻品种日益增多,审定工作量随之增加,现行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审定工作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陈仲南提出关于加快国家农作物水稻品种审定的建议。
陈仲南认为,现行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审定工作相对滞后,如2018年国家水稻等农作物品种审定公告时间是9月17日,2019年审定公告是10月31日,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在有效期内变更副证载明的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等事项的,应当在播种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这样,得到国家品种审定通过的种子企业就没有足够时间在当年生产种子供应市场需求。
为促进我国种业健康发展,他建议应加快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将审定公告(特别是水稻品种)时间提前到每年的1月初,以方便种子企业安排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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